本报讯(新津法 记者 田莉)本报4月25日报道《拿着“养育费”欠条 找女儿索款》,张大爷拿着女儿张燕写的“养育费”欠条,告上法庭,找她索要5000元的养育费。昨日记者获悉,新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判张大爷败诉。法院调查认为,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应尽的法定义务,张大爷在养育未成年子女后,要求子女给付养育费没有法律依据。(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