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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吞土地补偿费 6“蛀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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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1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私吞土地补偿费 6“蛀虫”获刑

  本报讯(秦宗龙 记者 杨为为)在土地征用补偿的过程中,街办干部和综治办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想出一条发财路。这些人不仅利用职权将支付给其他企业的土地征用补偿费截留,还虚构拆迁赔偿项目以骗取高额补偿费,侵吞补偿费共计77万元。日前,6“蛀虫”因犯贪污罪被金牛区法院一一判处有期徒刑,最长刑期十三年。

  据了解,2002年9月,金牛区沙河源街道五福联社协助政府管理沙河综合整治工程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原社党支部书记傅先荣伙同主任赖康元、会计伍炳红,截留了市沙河综合整治金牛段办公室支付给成都市华民木材加工厂的土地征用补偿费14万元,并予以侵吞。

  2003年7月,傅先荣、伍炳红和原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金牛段办公室工作人员陈德祥、张韬等人“搭上了线”,虚构成都市和平照明器具厂变压器拆迁赔偿项目,从该综治办骗取土地征用补偿费31.5万元。

  2003年7月,陈德祥、张韬与原金牛区五块石街道五福桥村主任蒋兵等人相互勾结,虚构成都市麒麟实业有限公司配电房项目,骗得该综治办土地征用补偿费31.5万元。

  去年9月,蒋兵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金牛区检察院迅速展开侦查。日前,金牛区法院一审判决:傅先荣、赖康元、陈德祥、张韬分别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十三年、有期徒刑十二年。伍炳红和蒋兵均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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