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发出的紧急通知,地震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灾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打击趁灾害之机,哄抬生活必需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地震灾区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及时启动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维护受灾地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据新华社